陕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什么?开展的对象是谁?各位学生注意了,近日网上突然就穿陕西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信息,大家对陕西的这个政策了解吗?2020年2月,陕西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现在很多学生、家长对这个政策还不是很了解,为方便各位学生了解,伊顿教育西安补习学校老师详细为大家解读该政策!
一、为什么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在什么时间开展?
答: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为了帮助家长解决孩子放学后难以按时接送等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课后服务于学生在校学习日开展,有两个时间段:一是中午放学期间,二是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
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对象是谁?
答:我省《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三、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我省《指导意见》明确:各地、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促进学生发展。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或开展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
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哪些开展形式?
答:我省《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开展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由中小学校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二是由学校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三是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县(区)政府主导和监督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五、课后服务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如何确定?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相应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服务型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根据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规定: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需要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按照授权,由各设区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制定。
陕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什么?开展的对象是谁?各位学生注意了,以上便是伊顿教育补习学校老师为大家整理的陕西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情况,各位学生关注!更多相关课程辅导信息,欢迎大家咨询在线客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