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巡抚这些我们在古代电视剧中是经常可以听见的,那同学们知道这些是怎么来的吗?其实刺史和巡抚都是监察制度的一种,但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维护皇权的这些制度逐渐偏离了轨道,就拿刺史制度来说到了后期渐渐不受中央的控制,为什么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刺史制度的本质又是什么呢?下面就是老师关于这些问题的回答。
刺史这个官职是在汉武帝元封五年设立的。西汉始终坚持着一条国策——坚持收玉米打击地方豪强。为此地方的行政长官权利大在拥有行政权的同时还拥有司法权。为此也爆发出了几个问题:
1.朝廷任命地方行政长官和地方豪强之间产生冲突。
2.地方行政长官和地方豪强相互勾结有不法的行为。
这两点都不是中央所愿意看到的所以就设立的刺史巡游地方缓解了地方和中央矛盾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统治管理。
刺史制度是汉代的一种监察制度到唐代脱离了相权管辖逐渐成为中央派驻地方较高长官导致地方无权较终形成“割据”不受中央节制。
汉代时中央特派专员到地方调查的叫“刺史”是俸给六百石的小官按照政府规定的六条考察。向副宰相御使大夫报告汇总至宰相处相机处置。官小权小不拿实权是朝廷的耳目。唐代监察系统独立设立御史台分为左右御史左御使监察中央右御史监察地方派出监察的御史称为“观察使”。观察使名义上是巡察官实际上却成为地方较高行政长官。边防重地牵涉军事观察使持“节”有全权调度之权称为“节度使”。上马管军下马管民逐渐尾大不掉。
安史之乱后朝廷不信任地方派出“封疆大吏”剥夺地方实权,重蹈覆辙地方重臣羽翼丰满后回头又反抗中央。清代的总督巡抚也如此例清末的“东南互保”督抚们就联合起来不受皇室诏书严重削弱了中央放心。
刺史坐大非制度之罪源头在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设计。没有监察显然不行派出人员权力过大又容易招致反制放权与收权之间考验政治智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千年智慧结晶舍此别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