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艺考网整理!各位西安市的学生和家长们注意了,较近多的人咨询老师关于西安碑林区学生的入学方法。为方便各位学生了解参考,伊顿教育艺考网老师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了碑林区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各位学生来看!
碑林区公办招生入学
1.划定学区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我区充分考虑历史沿袭、校舍布点、交通状况、学校规模、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及学区内外来随迁子女的数量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对碑林区公办学校单校划定学区。做到辖区内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零对接。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范围招生。
2.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碑林区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
(1)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登记
①房户一致的碑林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携带薄、房产证明到对口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②西安市外地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③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驻地或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登记
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学生入学。
④家庭未购房的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其家长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所在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⑤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⑥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其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⑦城市拆迁户适龄子女。已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口资审点资审;未安置的,家长须持房屋拆迁协议、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⑧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居住地对口资审点资审。
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居住地对口小学资审点资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四证”)。
(3)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①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挂户。适龄儿童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空户。地址实际不存在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④家庭有购房的集体户适龄子女,其集体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⑤假。伪造的假或其他非正常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以上①②③④种情况,区教育局可根据全区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民办招生入学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
2020年碑林区辖区内有6所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分别是: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尊德中学、西安市西北中学、西安市民兴中学。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以上便是伊顿教育艺考网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碑林区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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