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高校第一二批次的志愿录取就要结束,大多省份就要开始2017年本科三批和的志愿填报和录取。下面是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的招生简介,广西的学子以及各地想来广西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的学子都可认真观看。希望各位考生都能报考到自己心仪的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8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西百色市平果县大学城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学习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修完相应科目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学习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p#副标题#e#证书种类:学习普通高职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学习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及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上,在增加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我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从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条 考生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对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和自治区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为便于今后就业,酒店管理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
#p#副标题#e#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者,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厅、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学费:7200元---76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贫困、诚实守信的学生,可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困难,并可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小组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776-2630888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平果大学城大学路12号,邮编:531499
学院网址:http://www.peixianedu.cn
电子邮箱:peixianedu168@163.com
招生热线:0776—5669968、5669998、5669928
传真:0776—2630501
招生咨询QQ:800046045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委托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
以上便是2017年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2017想来广西的专科学子可以考虑这个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