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杀人扬言“我不负刑事责任”,他会收到什么样的惩罚?近期山东省东营市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杀人事件,扈某因琐事持刀杀死同学,并扬言“反正我才14岁,杀人不必偿命”,面对这一起起未成年人伤人事故,大家有什么样的感触?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应该怎样保护未成年?
较近我去给孩子们讲课,就是这个课题,犯罪的代价。不少学校反应这个事,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和普及,不少孩子认识到这一点,“未满十四周岁不负担刑事责任”。于是他们就利用这一点,故意兴风作浪。这是我讲课的不少学校存在的问题。
但是孩子们忽略了一点,犯罪的的代价,远不止“不负担刑事责任”那么简单。
首先,民事责任是免不了的,不满十四岁,你的恣意妄为是你的父母给你买单。杀人伤人,都得你父母承担赔偿金。普通工薪阶层来说,这个负担是巨大的。
其实,十四周岁以后至16,对八大罪是要承担责任的,该进去改造还得进去改造。
第三,即便没有服刑,即使出了少管所、监狱,影响也没有结束。你一辈子也找不到好工作。虽然不服刑、或者服刑结束,你的案底是去不掉的,会跟随你一辈子。别说考公务员、当兵、当律师、当老师等这些职业不会要你,就是想进富士康或者其他没有技术含量的电子厂、车间,一样不可能。
第四,社会的压力你负担不起。比如那个孩子杀了人,一辈子,他都会顶着杀人犯的帽子,自己丢脸,家族丢脸。正常的人际圈和生活轨迹全会打乱,被社会孤立,惶惶不可终日。
第五,一人犯罪,影响百年。上面说了一堆犯罪对自己一生的影响,其实未成年人犯罪家长要买较大的单。所以,未成年人千万不要有做违法乱纪却不受法律制裁的思想。
总之,法律和父母一样,可以保护青少年,也会管束青少年。给孩子们打造正确的、的法治观,真的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