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校的大二大三大四学生还是即将步入校园的大一新生,你们知道大学贫困生如何申请助学金?大学都有哪些助学金可以申请?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较全的大学助学金信息,有需要的学生收走!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
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p#副标题#e#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
高等学历教育
的学习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
高等专科学校
(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助学金
用于资助高校学习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
)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
财政部
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助学金名额时,对
民族院校
、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需要的特殊学科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p#副标题#e#助学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地方所属高校
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
地方财政
按比例分担。
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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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助学金
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
财政部
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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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
助学金
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
财政部
、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
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