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孩受伤事件校长免职是怎么回事?校园暴力致女孩受伤事件感想!校园暴力一直是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家长关心的话题,近期,甘肃省的一个校园就发生了令人痛心的事情。一个女孩被班级里其他同学殴打受伤,他们的年龄都未满18岁,只能教导。面对这些频频出现的校园暴力,大家怎么办呢?学校、老师、家长应该怎样保护这些未成年人?大家下面来看这件事的具体原因!
甘肃女孩受伤事件校长免职是真的吗
宁县公安局、宁县教育体育局调查情况通报:2018年12月14日,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学生马某某(男,7周岁)、赵某某(男,6周岁),怀疑同班同学赵某某(女,8周岁)偷拿了马某某的一块橡皮,并借赵某某(男)的一元钱未还,二人对赵某某进行推搡殴打,致其倒地后二人又将其裤子脱掉,用教室里的笤帚把对赵某某下体进行乱打乱戳,致其下体受伤。涉事马某某、赵某某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杨德荣校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副校长李吉红副校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
关于甘肃女孩受伤事件的感想
这样的通报结果自然让很多人难以信服,但又不得不去接受。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心里是不好受的,这个女生仅仅只有8岁,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暴力对待!这或许会在她的心里留下很久的阴影。我们常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现今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太过淡薄,就算犯罪了,也会因为年龄的原因不予处罚。小编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我们要给予未成年人的保护,但是否要考虑近些年来不断上升的未成年人犯罪率呢?这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只希望这个小女孩可以早日从伤痛中走出来,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