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河海大学具有自主招生资格。2017年河海大学自主招生已经结束,近几年报考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的学生人数也在慢慢增多。2018年有想要报考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的学子吗?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8届和2019届想参加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的学子看!
一、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p#副标题#e#二、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河海大学自主招生测试组。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选拔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考核意见,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三、 报考条件
对于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2、具有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并且获得相应成果者或高中阶段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明确报考。
考生须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②个人陈述(考生须明确注明报考条件、报考,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意向和认知等进行陈述。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600字以内,网上报名系统中个人陈述部分可不录入);
③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由中学提供并加盖教务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中学、社会团体或个人如分享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分享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海、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在相应省份公布的选考要求。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对于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须于2017年4月底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组、工学组、理学组、经管学组、文法学组五类,具体测试方案如下:
类别 | 招生 | 高考科类 | 2017年拟录取人数 | 测试方法 |
特色 组 |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限省考生报考) | 理科 | 100左右 |
1、综合能力笔试:相关学科知识灵活运用。 2、能力面试:以潜质、相关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理科 |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科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理科 | |||
土木工程 | 理科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
工学 组 |
农业水利工程 | 理科 | 50左右 | |
环境工程 | 理科 | |||
工程力学 | 理科 | |||
地质工程 | 理科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
理学 组 |
数学类 | 理科 | 50左右 |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
海洋科学 | 理科 | |||
经管学 组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收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理兼收 | |||
文法学 组 |
英语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法学 | 文理兼收 |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p#副标题#e#注:各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较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过250人。
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较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分值、入选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省为达到较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学校将予以录取。
2、工学组、经管学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考生为1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省为达到较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学校将予以录取。
3、理学组、文法学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省为达到较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且填报其认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在该省(区、市)较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八、若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考试收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市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 编: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ea.hhu.edu.cn/zsw)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范管理要求,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生面试顺序和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对初审合格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按相关要求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