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已经结束,现在学生和家长已经在为2018年的报考忙碌。为方便2018年省考生报考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伊顿教育就以往的政策为大家详细解读。综合评价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招生方式,2018届学生准备!
1、报考条件
符合省当年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报考条件在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一般要求考生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突出。另外,有部分高校对考生学考成绩、综合评价及学科特长等有要求,具体以高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p#副标题#e#例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7年省综合评价招生要求考生学考成绩中须7门及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及格等级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复读生B等(往届生P等)及以上。
复旦大学2017年省“三位一体”招生要求考生学考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发展。
2、考试模式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高考
3、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